购房者享解除合同退款超级优先权 另一方面,《解释》明确烂尾楼变卖款项中的购房款优先权。当烂尾项目进入强制执行阶段,业主可在建筑物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变价款中,优先获得对应自己购房款的部分。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卢彦铮表示,楼盘烂尾或开发商逾期交房的,买房人可以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开发商退款。法律规定了退款顺序,其中买房人超级优先权>承包人工程优先受偿权>银行抵押权>其他普通债权。《解释》实施后,开发商在资金使用上将更加审慎,因为一旦项目烂尾,购房者的债权优先级别更高,这将从根本上改变了开发商的资金运作逻辑。不过需要提醒的是,已经解除购房合同的“烂尾楼”业主,可在一定的情况下拿回购房款,但并不意味着烂尾楼业主可以随意不还款。 也有业内人士表示,要彻底解决烂尾楼问题,仍需配套政策支持,比如强化预售资金监管、推进现房销售试点,减少预售制带来的烂尾风险等。 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刘丽琴
|